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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权益·新体验”——淬炼·国际商学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
2021-03-15 18:06     (点击: )

为使移通学子对消费维权多一些了解,提高同学们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同学们合理、科学消费,重庆移通学院淬炼商学院权益部与淬炼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于2021年3月15日早上8点,在黄桷树广场联合举办“新权益·新体验”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活动开始前,志愿者做好万全准备,期待同学们的到来。刚开始的时候,同学们略显羞涩,志愿者们面带笑容耐心为同学们讲解流程。见此,参与者陆续增多,他们写下生活所遇的权益相关问题,投进箱子里,等待志愿者们整理。志愿者们在整个过程充当了校方与同学们沟通的桥梁,问题无论大小,志愿者们都会如实反馈,帮助同学们维护权益。

箱子里,有同学们投入的各式各样的问题,例如:有购买实物与图片不符的,有付款后延迟发货;也有吐槽食堂阿姨手抖的,其中反映最强烈的应该还是洗衣机问题了,控诉有人使用洗衣机不当,用来洗鞋洗袜子,同时还觉得洗衣机数量稀少,满足不了同学们的需求,这些都是同学们生活点滴中遇到的巨大不便,也是同学们迫切希望学校及时处理的首要难题。从问卷的结果中,不难发现,部分同学在消费者维权方面认知尚浅,这反映了他们对于维权的意识有些薄弱。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自行与商家协调解决和请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都是合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行为。无论是身为消费者的你还是身为消费者的他人,消费者权的合法权益受损时,一定要运用正当、合法的途径来使问题最终有一个公正的解决办法,绝不可自认倒霉。一切侵权、不良商贩问题都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透过现象看本质,通过这次活动,发现不少同学在消费问题上仍存在误区,使更多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况被大家所知,有的已经得到解决,有的却无法得到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作为当代大学生,不仅是自己要掌握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还要带动身边的人,熟悉消费权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的具体规定;在合法的商场、商店、网店购买产品、服务;消费时,要记得索要消费凭证,比如发票、正规收据等等;不要胆怯,遇到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提出要求,索要赔偿。




淬炼商学院团总支供稿

(撰稿:罗欣宇 拍照:田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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