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做同学们权益的代言人,应就业季应届毕业生找工作的实际需求和同学们兼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10月28日下午3点,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特别邀请外国语学院邱际阳老师作为本次法律知识讲座嘉宾为同学们进行解疑答惑。
邱际阳,男,教师、律师、建造师,工作经历丰富,人称“斜杠青年”。三个月通过建造师考试,三年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研究生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英语专业。

讲座伊始,邱老师通过两个案例讨论引入本次课程,分别是同学们在打暑假工时普遍会遇到的与教育机构的合同问题以及在没有签订劳务合同时的索赔问题。邱老师指出,在工作期间没有出现重大过错时,公司是不能开除员工并且按照劳动合同法不足一年按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而案例二中《劳动合同法》则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保护。


接下来邱老师就同学们在就业中容易遇到的一些问题作出解释。有同学称曾经被公司收取过违约金。但是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或是收取费用。大学生在兼职时遇到的以培训为理由索取培训费用或是收取违约金,这都是违反了劳务合同法,我们可以及时收集证据进行维权。


然后邱老师提出了两个关键词,分别是“竞业限制”和“商业秘密”。竞业限制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雇佣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同类型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所以当我们从上任公司离职时公司以此威胁我们,我们亦可利用法律保护自己。

讲座交流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提出了一些自己在兼职或是工作时遇到的实际问题。比如合同期被开除,被公司恶意辞退,入职三个月公司不给买保险是否违法等问题。邱老师对此一一耐心解答,讲座交流环节氛围良好,同学们收获颇丰。同时邱老师还提醒我们,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的前提,当我们遇到需要走法律程序的劳动争议时需先进行劳动仲裁才能去法院进行起诉。


通过本次讲座,加强了同学们就业创业中的自我保护意识,学会了如何通过合理且高效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懂得了如何在未来就业中利用法律知识,给自己未来的就业奠定法律基础。在大环境的影响下一定要学会合理利用劳动保护法为保障我们的就业权益。相信经过此次活动,大家在未来的就业中将一帆风顺。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也将持续为同学们的权益保驾护航,如果大家有任何需要法律援助的支持都可在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线上线下权益信箱与我们取得联系哦!
供稿:董俊杰
摄影:董俊杰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