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科学的俱乐部竞赛机制,促进各俱乐部的可持续性发展,创造相对公平的竞技平台,经竞技体育中心研究、讨论,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1.各男子足球俱乐部成员由8-13人组成。
2.大一(2022级)队员不少于3人。
3.俱乐部队员中校队成员限8人,校队成员判断参照校队队员公示名单。
4.每队至少有一名大一(2022级)队员上场并完成60分钟比赛。
5.每场比赛场上校队成员不超过4人。
6.8人制男子足球俱乐部队员名单提交参照本办法审核。
竞技体育中心体育活动部
学生体育联合会俱乐部管理中心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