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满教育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移通团字[2022]22号——关于重庆移通学院2022-2023学年(双校区)2022级新生建立团支部的通知
2022-09-23 13:08     (点击: )

各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始终围绕着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中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广阔舞台上为祖国和人民积极贡献力量。团支部是团的最基层组织,与广大青年保持着最直接、最广泛的联系,是团的全部工作基础和显示终端。

同时为深入贯彻并落实(中青办发[2017]12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附件一),不断健全我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激发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创新进取工作热情,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进一步加强重庆移通学院基层共青团工作,充分发挥青年的生力军的作用,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现将关于重庆移通学院2022-2023学年(双校区)2022级新生建立团支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时间

2022年9月23日-30日

二、工作目标

健全我校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明确班级团支部的组织设置和工作职责,强基固本、上下联动,建设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高校共青团。

三、组织设置

(一)学生社团团支部建设

各学生社团均在合川校区、綦江校区的安排统筹下自行申请建立团支部,经各自校区校团委批准后,以社团为单位建立团支部,并自行组织召开本支部全体青年民主选举工作,选举产生支部负责人作为团支部书记,负责本支部的日常相关共青团活动。

(二)班级团支部建立

1.强化班级团支部建设。各团支部成立支部委员会,设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每学年换届选举1次。

2.施行支部委员会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各支部委员会的团支部书记须兼任班长一职(若团支部书记和班长由两人分别担任,班长须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其他委员也可在支部委员会和班委会兼任。

3.理顺班团关系。各支部须突出以班级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思想引领作用及模范带头作用,并完善班团工作决策机制。

四、“智慧团建”建立团支部

在双校区校团委统筹下以班级为单位建立2022级新生团支部后,各学院团总支(管理员)需同步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2022级新生团支部:组织管理—管理下级组织—创建下级组织。并及时接收完2022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分配到相应团支部内。

五、相关要求

1.做好基础团务

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规范做好团员发展、团费收缴、团情统计等基础团务工作;积极开展团员教育管理,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积极协助党组织开展党的基础知识教育和推优入党等工作。

2.加强组织管理

各学院团总支要依照“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始终把握思想政治引领这一核心任务,坚持立德树人,坚持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注重运用新媒体手段加强对班级团支部的管理、引导、联系和服务,努力实现共青团组织的科学层级化和有效扁平化,推进构建“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的团建工作格局。

六、相关信息统计

1.各学院在完成成立基层团支部的相关工作后,需将各个团支部的相关信息填写《重庆移通学院XX学院基层团支部信息统计表》(附件二)中,于2022年9月30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相关部门,合川校区基层团支部信息统一发送至合川校区校团委组织部邮箱2303628133@qq.com;綦江校区基层团支部信息统一发送至綦江校区校团委组织部邮箱ytqjtwzzb@qq.com,由双校区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各自2022级基层团支部的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2.各学生社团申请成立团支部需向各自校区校团委递交《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申请表》(附件三)、《学生社团团支部简介》、《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人员拟定名单》(附件四),于2022年10月1日下午18:00前将纸质档申请及学生社团团支部简介提交至相关部门,合川校区提交至行政楼B栋208校团委组织部处,綦江校区提交至勇者楼302校团委组织部处,由双校区校团委组织部各自负责学生社团团支部的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七、注意事项

1.双校区各学院2022级团支部在进行团支部相关任职干部的选举时,应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选举,不得徇私舞弊;

2.各支部全体成员有权对本支部委员会相关任职干部进行监督,如发现有损害本支部利益、滥用权力等不良行为的在职干部,可向本学院团总支提出,由本学院团总支负责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可撤销此干部所任职务,并组织该支部另行选举。

3.社团团支部成员个人团组织编制、团籍团员档案、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事宜仍归属学院班级团支部。


附件一:(中青办发[2017]12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附件二:《重庆移通学院XX学院基层团支部信息统计表》

附件三:《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申请表》

附件四:《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人员拟定名单》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


附件【附件二:重庆移通学院XX学院基层团支部信息统计表(1).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团支部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四:重庆移通学院学生社团建立团支部人员拟定名单.xlsx已下载
附件【移通团字[2022]22号——关于重庆移通学院2022-2023学年新生建立团支部的通知_20220923131208.pdf已下载
附件【(中青办发[2017]12号)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 》 的通知.pdf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