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团委,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
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
100
周年,进
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
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近
期,团中央、全国学联启动
2021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推报活动。按照有关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
通知下。
一、活动时间
2022
年
5
月至
9
月
二、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三、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 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四、奖励设置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
斗力行
5
个类别,其中,社区实践类由区县团委提出意见后经学
生所在学校团委公示推荐,不占学校团委名额。按照团中央名额
分配,我市推荐“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额为
67
名,具体设
置如下:
1.
标兵候选人
1
名,由团市委择优推荐至全国组委会进行
差额评选;
2.
社区实践类别
37
名,由区县团委推荐;
3.
其他
4
个类别(不含社区实践类)
30
名(含标兵候选人),
由高校团委推荐。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获得者,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
书和
10000
元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每人可
获得奖学金证书和
2000
元奖学金。
五、报名条件
1.
截至
2022
年暑假前,全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
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
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
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
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
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
20
小时,在社会媒体或校
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
样作用;
4.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
星”获评人选不再参评。
六、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继续采用“全国—省级—高校”三级体系,按
5
个类别分类推报。
(一)校级推荐阶段
(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
)
各区县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县推报工作,每个区县推荐不
超过
1
名候选人,须于
5
月
20
日(星期五)
12:00
前将推荐候选
人报名表电子版和加盖区县团委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团市委高
校工作部,由团市委高校工作部统一反馈给候选人所在高校进行
审核;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每所高校推荐不
超过
2
名候选人(若推荐
2
人,须在汇总表中明确推荐顺序);
各高校团委应将本校推荐名单与区县团委推荐名单进行汇总,统
一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团市委。
(二)市级推荐阶段
(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前
)
团市委依据分配名额评审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
金候选人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候选人拟推报人
选。评审推荐结果经团市委书记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公示。公
示无异议后,团市委将“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
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
(
2022
年
7
月
)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市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
定
10
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
1850
名“中
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
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
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宣传阶段
(
2022
年
9
月至
10
月
)
全国组委会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组织总结分享活动。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区县、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
候选人推报工作,抓好工作部署和工作调度,广泛宣传,努力形
成广大青年积极参与推报的良好氛围,确保推报工作扎实有序推
进。
(二)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各区县、高校团委要坚持高标
准,优中选优,确保推报候选人经得起检验。高校团委须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
12:00
前将推荐人选报名表电子版和(含区县团委
推荐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附件
1
、
2
)以及佐证材料扫描件
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名统一命名为:自强之星奖学金+学校全
称),纸质材料(由高校团委盖章即可、一式一份)寄送至团市
委高校工作部,逾期未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健全机制,落实责任。
各区县、高校团委要进一步完
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候选人跟踪培养制度,加强对获评者的联
系服务和跟踪培养。
附件:
1. 2021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2. 2021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重庆市委高校工作部
2022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