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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通团字 [2022]1号——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度基层团组织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2-02-23 11:11     (点击: )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好不好,青年说了算”的评价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团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会和五届团市委历次全会精神,持续纵深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和团的基层建设、青年大学习等工作。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将重点联系团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重庆市各级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统筹做好我校各团组织2021年度评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2月24日-3月5日

二、评议对象

合川校区、綦江校区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三、主要内容

根据《重庆市各级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办法》(附件一),各级团组织通过年度工作述职、上级团组织考核、平行团组织互评、团员青年评议的方式组织,并根据综合结果确定其工作评定等级。

四、具体安排

(一)团总支测评工作:

1、同级党组织测评,由团总支自行联系安排完成述职评定。

2、上级团组织测评,由团委综合各团总支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3、互评团组织,由团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时间组织各团总支完成互评工作,时间另行通知。

4、下级团组织测评以及团员测评由各团总支统一安排。

5、相关要求:参与互评的团组织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参与测评的下级团组织负责人人数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团员人数按团总支团员总数的30%—50%确定,且不少于参与测评的下级团组织负责人人数。测评结果标准如下: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与参评人数相比,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90%,为“好”;80%<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90%,为“较好”;60%≤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80%,为“一般”;满意及基本满意人数<60%,为“差”。

(二)团支部书记“满意度”测评工作:

1、各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团员参与测评,并填写满意度测评表(附件二)并汇总至各团总支。

2、对满意度<60%的团支部书记,应单独附页逐一说明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具体情况。

四、注意事项

1、以上工作安排及相关规定参考重庆市各级团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附件一)进行。

2、各级团组织测评工作于2月24日-28日通过线下或线上测评的方式如实填写满意度测评表(附件二)并完成各项统计数据的填写。

3、各团总支于3月5日前汇总测评工作情况统计表电子档(附件三)交至团委组织部3635541468@qq.com,綦江校区2021级团支部同时抄送至ytqjtwzzb@qq.com。

4、除新任职三个月以内的团总支负责人和团支部书记外,原则上实现全覆盖。

 

 

 

附件一:重庆市各级团组织评议考核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附件二: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三:测评工作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附件二:满意度测评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三:测评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一:重庆市各级团组织评议工作实施办法.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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