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满教育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推荐活动的通知
2024-04-19 18:26     (点击: )

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要求,深入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大力宣传残疾青年自强励志的先进事迹和精神风貌,激励更多残疾青年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根据中国残联教育就业部和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奖励活动的通知》(残联教就函〔20243号)要求,开展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以下简称“励志奖学金”)奖励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与名额

(一)20202022年入学,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注册的在校中国籍残疾大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二)每校可推荐候选人1人,在各校推荐的基础上,由市残联、团市委、市学联评选确定2名奖励人选,并按规定推荐到中国残联和全国学联。

二、奖励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二)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学习努力刻苦,成绩优秀,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四)在学业、科技创新、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获得省级以上相关奖项者优先;

(五)曾获得过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及提名奖的不再推荐。

三、奖励办法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学金,每人奖励5000元。

四、推荐程序

(一)高校推荐候选人,填写登记表(见附件),于425日前将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的PDF文件报送至邮箱cqscljjb@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二)市残联和团市委、市学联共同审核、确定拟奖励人选。由市残联和团市委、市学联组织在所在学校和本市进行公示后推荐参与全国评选。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简历、照片和先进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校团委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通过报纸、网站、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宣传,积极展示残疾大学生风采。相关信息将发布在中国残联网站、重庆市残联网站、重庆市残联微信公众号等。

(二)严肃纪律。杜绝指定高校推荐拟奖励人选的情况,对未按照奖励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人选的,经查实后撤销其资格,并视情作出处理。


附件: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登记表

附件【附件:2023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登记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