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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有我,“志”在必行——鱼城书院法律实务研习志愿普法支队特别活动
2024-04-13 22:24     (点击: )


为进一步打造校园普法阵地,提升移通学子法律素养,鱼城书院本期法律实务研习特别活动组织建立鱼城书院学生志愿普法支队,召集学生普法讲解员,联合新商科教学部、通识教学部、淬炼商学院,于4月10日前往合川法院进行案件庭审旁听并开展志愿普法培训,4月11日赴合川公证处参观学习,深入贯彻“学法、守法、用法、说法”思路,引导同学们构建法律知识体系,加强法治教育、树立普法宣传意识,依靠专业力量将学法、说法落在实处。

执法便民,温暖入心

4月10日上午,新商科教学部胡小娟老师、张敏老师、鱼城书院学生发展导师杨钊熙老师带领学生到达合川法院,随后由合川法院团委书记谢远兮、何京霜带领师生参观法院立案大厅,向大家详细介绍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的办理流程和自助立案柜台的具体操作方式,充分展示了司法的便民温度和智能速度。随后,两位书记还向大家介绍了人民法院的纠纷化解联动机制以及辅助法院工作开展的“平台支撑”——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和“科技支撑”——车载便民法庭、云上共享法庭,通过线上线下共治,让人民法院更加贴近群众。

依法践行,警钟长鸣

参观结束后,师生在两位书记及法警的带领下有序进入庭审现场,开启一起对关于跨境网络诈骗案的庭审旁听。本次案件中,被告人余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持有有效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违反国境管理法规,与他人结伙采用规避出入境管制、私自偷渡的方式,偷渡进入他国,加入龙某某(已判刑)等人伙同他人成立的诈骗集团,并通过互联网对我国境内公民实施诈骗。此外,被告人余某某还联系他人,采取规避出入境管制、私自偷渡的方式,进入他国从事网络诈骗。

本案被告方无辩护人入庭,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学生在庭审过程中零距离观摩学习了开庭、法庭调查、被告陈述、评议和宣判四个环节,加强了对于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等所涉法律的认知,对于法律的公正严谨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普法增知,赠书以望

随后,合川法院西部志愿者张新雨对鱼城书院志愿普法支队展开专项培训。同学们从普法志愿目的意义、活动开展方法渠道等方面收获针对性讲解,当前普法宣传的方式不局限于线下横幅标语、海报展架等常规形式,更多的是利用线上资源,结合热门话题有效输出普法内容,针对不同的群体,在普法内容上应该有所侧重。作为普法志愿群体的一员,更应该强化法律知识体系,提高自身素养,以身作则,将遵法守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在交流环节,胡老师和谢书记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和见闻,进一步鼓励和肯定大家积极参与普法志愿工作。随后何书记和谢书记将由合川法院撰写的《身边的法律故事》分别赠予胡老师和志愿者代表李倩同学,期望在未来的普法工作中继续深度链接,携手共进,推动校园和社会法治建设。

循法有声,公证有道

4月11日下午,新商科教学部副主任李义红、《信息技术与社会》课程负责人黄延果、《经济法》课程负责人刘璐遥、《网络伦理与电子商务法规》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胡小娟、张敏、赵艳、鱼城书院学生发展导师杨钊熙一行教师带领课程学生及鱼城书院志愿普法支队到达合川公证处参观学习。

活动伊始,合川公证处主任易红向师生介绍了公证处的基本情况。作为合川司法局下属单位之一,合川公证处业务范围涉及遗嘱、继承、委托、声明、各类财产协议等国内民事公证和出国留学、投资移民等涉外领域的公证业务,还积极介入金融、知识产权等业务领域。

易主任带领师生实地参观了公证处大厅各业务窗口,并说明为更加便利地服务群众,公证处建立窗口人员动态调整和科学分流机制,高效、便捷地帮助群众办理窗口业务。

公平公正,为法为民

在座谈会上,易主任结合公证处常见案例,围绕公证办理流程、家庭财产分配、“互联网+公证”等主题展开深度分享。易主任提到,公证处就是法官的“眼睛”,应该秉持“只陈述不判断”的原则进行公证。通过“一网一门一件事”高效开展工作,“一网”即充分借助渝快办等线上渠道,推行“互联网+公证”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新需求;“一门”指行政中心完善的功能窗口和办理流程;“一件事”则是重庆范围内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能够以最快速度提供公证服务。李老师举例向大家补充,公证处其实是辅助法院审理案件的机关,能够确保公证后的信息真实可靠,并且公证处设有法律援助中心,对于群众来说能够更加快捷地咨询相关信息。

在交流环节,胡老师结合财产继承提出:“若当事人无法在场,是否可以进行公证?”易主任表示当事人可以在当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指定一位代理人代替行使权利。交流过程中,易主任用司法不出庭,律师不出证的说法简洁地向师生说明公证处与律所的区别,还多次强调“法无止境,学无止境”,鼓励同学们在找准一件事后务必要持续提升,不断充实专业能力。正在准备考取非法本的彭梁琦同学表示,此次交流对他很有帮助,能够将书本理论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转化吸收,在学法的道路上得到了更多的力量支持。

本期法律实务研习活动有效链接校内外专业资源,让学生零距离接触最生动的普法课堂,从最真实的见闻中学习法律知识,总结流程经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并将在接下来持续开展的普法工作中转化为行动,将法律传播给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体,搭建普法教育的多维平台,营造校园普法氛围,助力构建和谐社会。


学生感悟:

第一次进入法院参加活动,打破了我对法院的固有认知,之前以为法院一定是紧张严肃的氛围,但给我们讲解的两位书记都很亲切,通过讲解便民的庭审方式也让我感觉到法律为民的温暖。庭审过程庄重但不让人恐惧,能清楚地感受到庭审的条理清晰和公平公正。最后的志愿培训让我收获很多,普法的方式原来这么多样,还可以用有趣的拍摄方式来进行,能够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来进行普法。

——艺术传媒学院 鱼城书院 包云倩


此次旁听让我收获颇丰,在庭审过程中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更明白了法律条款的意义,了解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这些都是我在课堂上无法完全体会到的,同时,我也对我国的法律体系有了更深的认识,活动结束后自己对比了一些法律条款和司法实践,这使我对法律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智能工程学院 天渠书院 李倩


这次参观公证处,让我深刻理解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谨性,知道了司法不出庭,律师不出证这一说法。公证员们对待每一份文件都认真负责,他们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态度让我深受启发。同时,公证处的工作流程也让我大有所获,从接待、咨询、审核到出具公证书,每一个环节都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公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这次参观让我更加明白了公证工作的重要,也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

——艺术传媒学院 天空书院 刘闽


公证处是承载公平和正义的政法机构,这次的交流学习让我感受到了公证处的专业性和严谨性,也了解了公证处的职能,身临其境感觉到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

有一个公证处对于法院来说会多一双眼睛,法官可以更加客观感受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对于当事人来说更是多了一个沟通和解决问题的渠道和办法,让法律更有效率完成对于当事人和社会安全稳定的实施。保护人们的财产和自身权益,真正意义上体现了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句话,我也从这次交流学习中深入体会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廊桥书院 彭梁琦


我一直对公证处这个机构充满好奇,因为在我的理解中,它扮演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角色。这次我有幸参观了合川公证处,亲眼目睹了公证工作的流程和背后的付出

参观过程中,我了解到公证处的主要工作是对各类民事、经济文件进行公证,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易主任详细介绍了公证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查、核实、出具公证书等环节。这些看似简单的步骤,实则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通过今天的活动,我对公证工作的意义有了更深的认识公证不仅是维护个人权益的重要手段,更是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次公证都是对社会诚信的一次维护和提升,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智能工程学院 天空书院 吴立禾




拍摄:李倩、吴立禾、包云倩、李卓霖

撰稿:李倩、吴立禾、包云倩、汪明浩

供稿:新商科教学部、通识教学部、淬炼商学院、鱼城书院联合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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