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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通团字[2024]10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中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4-04-03 16:46     (点击: )

各校级学生组织、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学生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主责主业,履行基本职责,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同时在我校完满教育模式下,深入推进团学的各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强化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在自身建设、学生素质拓展、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广大青年学生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模范意识普遍得到了增强,其中涌现了一大批先进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展现我校各级团学工作的成果,推动我校团学工作以及完满教育的极致化发展。经校团委决定,在4月启动我校2023年度共青团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工作。现将评选表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参照《重庆移通学院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考评细则》《重庆移通学院2023年度学院学生会考评细则》《2023-2024学年重庆移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考评细则(2023年修订版)》《重庆移通学院学生评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等重要精神。鼓励我校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推动完满教育工作的开展,树立榜样典型,激励各类集体和个人全面发展。

(二)评选评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全方面的考核标准,坚持指导与评价相结合,力争科学、准确的评选集体和个人。

(三)评优工作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其导向、激励作用,以促进良好的团风建设。

二、类别及名额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4个)

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自愿申报,在如实填写材料的基础上综合团委意见评选产生。同时由校团委统筹将在4月26日(暂定)开展“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述职工作,各申报学院根据附件《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述职工作安排通知》准备好各项参评材料。(注:存在双校区的学院统一准备一份参评材料)

(二)优秀学院学生会(4个)

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自愿申报,在如实填写材料的基础上综合校学生会意见综合产生。同时由校学生会统筹将在4月24日(暂定)开展“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述职工作,各申报学院根据附件(移通学字〔2024〕10号)《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优秀学院学生会”评选的工作安排通知》准备好各项参评材料。

(三)优秀青年志愿者协会(4个)

由各二级学院青联志愿者协会自愿申报,在如实填写材料的基础上综合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意见综合产生。

(四)优秀志愿服务专项支队(评选个数为成立满一年以上队伍的30%)

由各志愿服务专项支队自愿申报,在如实填写材料的基础上综合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意见综合产生。

(五)品牌市民学校(评选个数为成立满一年以上队伍的30%)

由各单位自愿申报,在如实填写材料的基础上综合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意见综合产生。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

按各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2%申报,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参评。(具体分配名额可见附件)

(七)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10个)

团支部总数在60个及其以上的学院最多申报3个团支部参评,团支部总数不足60个的学院最多申报2个团支部参评。同时申报的团支部必须在2022年度荣获“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同时由校团委统筹将在4月29日开展双校区“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最终评选结果前十的团支部授予“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详细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重庆移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安排通知》

(八)十佳团支部书记(10个)

荣获2023年度“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书记对应授予“十佳团支部书记”称号。

(九)优秀共青团干部

按各学院团干部总数的10%申报;校级学生组织按学生团干部总数的30%申报,名额不计算在学院申报名额内(具体分配名额可见附件)。

(十)优秀共青团员

按各学院团员总数3%申报,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青年团员。(具体分配名额可见附件)

(十一)优秀学生会干部

按各学院学生会干部总数的30%申报;校级学生组织按照学生会干部总数的30%申报,名额不计算在学院申报名额内。(具体分配名额可见附件)

(十二)百名优秀志愿者

按照各学院志愿单位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表进行分配,校团委评审团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相关工作材料,评选出“百名优秀志愿者”。(具体分配名额可见附件)

(十三)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

按照各学院志愿单位优秀志愿者名额分配表,校团委评审团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相关工作材料,评选出“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具体分配名额可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

(一)各校级学生组织,各书院,各学生社团,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团支部、青年志愿者协会按照《重庆移通学院学生手册》中关于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严格把关,做好对应评选申报工作。

(二)各项申报经校团委、校学生会、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审核后,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三)各类集体和个人应如实填写申报表,不得改变模板格式,并按照表格说明部分的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

(四)团总支、学生会个人各类评选、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

(五)各学院学生会将相应申报材料及表格整理好后于2024年4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校学生会官方邮箱,团总支相关材料于4月20日前发送至校团委官方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行政楼B栋208,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弃权优秀志愿者及志愿团体关材料电子版资料须于2024年5月10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校团委邮箱:

合川校区:3082185587@qq.com

綦江校区:2079834348@qq.com;

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邮箱:

合川校区:qinglianyt@163.com

綦江校区:qjqnzyzlhh@163.com

校学生会邮箱:2067023201@qq.com

四、名额分配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说明:

1.现有团支部数为各学院本科、专科、专升本团支部总数。

2.分配表中的申报名额为各学院、各学生组织实际申报数量的上限。

3.学院团总支所属学生书记、组织部、宣传部、实践服务部、调研部、学生科协等学生干部纳入团干部人数计算;各团支部干部统计限定为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学习委员、组织委员(或组宣委员)、宣传委员,其余干部暂不计入统计范围。

4.学院学生会所属主席、办公室、外联部、女生部、学习部、美宣部、权益部、艺术团、体育协会等学生干部纳入学生会干部人数计算,其余干部暂不计入统计范围。




共青团重庆移通学院委员会

重庆移通学院学生会

重庆移通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安排.zip已下载
附件【关于评选表彰重庆移通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志愿者及志愿团体的通知.zip已下载
附件【先进集体相关考核细则.zip已下载
附件【相关申报材料表格.zip已下载
附件【移通团字[2024]10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中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具体名额分配.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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